本文转自【建宁警方】;
近年来,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国人受“海外遍地是黄金”的影响,企图经过“走线”偷渡国外“捞金”。
所谓“走线”,是指从国内动身经第三国或周转多国,不合法进入意图国境内。
近来,建宁公安在夏日举动中成功捕获3名经过“走线”方法偷渡缅北施行欺诈人员。
案子回忆
近来,建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深挖头绪,细致研判,发现辖区何某良、张某龙、温某华曾偷渡至缅北近两年之久,经进一步剖析研判,三人具有在缅北施行电信网络欺诈的严重嫌疑。把握头绪后,民警决断反击,于8月22日成功将何某良、张某龙捕获,8月28日温某华到我局投案自首。
经审问,何某良、张某龙、温某华对自己偷渡至缅北施行电信网络欺诈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三人供述,因为梦想“一夜暴富”,便萌发偷渡到缅北从事电信网络欺诈的主意。三人办理了前往泰国的护照,再从泰国偷渡至缅甸,之后入职缅北KK园区,从事电信网络欺诈活动。现在,何某良、张某龙、温某华已被我局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
不要轻信境外高薪引诱不合法偷越国边境,更不要参加跨境电信网络欺诈和赌博、吸毒等违法违法活动。
以旅行、省亲、肄业、务工、经商等为由申领收支证件,但出境后即前往电信网络欺诈、敲诈勒索等违法窝点的,归于使用以虚伪的收支境事由骗得收支境证件收支国(边)境景象,应当认定为偷越国(边)境行为,按照我国法令追查相应职责。
青年朋友应建立正确的价值观,结壮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不要冒犯法令,不轻信境外高薪引诱。特别是不合法停留境外的人员,要爱惜时机,悬崖勒马,提前回归家庭,回归正常日子。
警方在此警告停留境外涉诈人员及其家族,请及时联络劝诫亲人赶快回国投案自首。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依法从轻或许减轻处分;违法情节较轻、有严重建功体现的,能够依法减轻或许革除处分;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办!
来历:刑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