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三名男人偷越国境施行电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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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了解到,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近来审结一同偷越国境到缅甸施行电信欺诈的案子。案犯郑某、陈某、李某为赚取高额酬劳,经别人介绍境外有高薪作业,便结伙偷渡到缅甸国勐波县,针对国内居民施行电信网络欺诈。法院查明现实后,以郑某、陈某、李某犯欺诈罪和偷越国境罪,施行数罪并罚,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赚取高额酬劳,郑某三人经事前商议,于2020年3月结伙同行。在郑某的联系人安排下从广州白云机场搭乘飞机到云南省边境,经过偷渡的方法抵达缅甸国勐波县。
三被告人千里迢迢抵达缅甸国勐波县后,梦想轻松发家致富,却发现所谓的高薪作业竟是“杀猪盘”。此刻想容易离去几乎痴人说梦,本来身无分文的三人,人身自由也受到限制,终究参与该公司欺诈活动,针对国内居民施行电信网络欺诈。
经过培训后,郑某、陈某、李某虚拟“高富帅”“成功人士”的身份,经过谈天软件增加异性老友,树立“至交”“含糊”等联系,在骗得被害人信赖后,诱导对方在该欺诈公司开发的专门App软件上出资理财,以此到达违法意图。
新丰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人郑某、陈某、李某违背国境管理法,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峻,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三被告人又参与境外欺诈违法集团,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施行电信网络欺诈违法,时刻超越30日,属有其他严峻情节,其行为构成欺诈罪。新丰法院依法对郑某、陈某、李某犯欺诈罪和偷越国境罪,施行数罪并罚,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卜瑜 通讯员:丘海鹏、邓洋
广州日报新花城修改:王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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